重物!重组、上市欺诈和合并欺诈性发行不仅会导致巨额 发布时间:2020-03-21
原标题:沉重的重量!重组、上市欺诈和合并欺诈性发行不仅会导致巨额罚款或最终退款。
[重量级!3月20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重组办法》)正式发布,明确在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包括重组和上市)等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如果标的资产的财务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也应认定为欺诈性发行,从而正式将此前有争议的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包括重组和上市)的欺诈行为纳入其中。(中国证券报)
3月20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重组办法》)正式发布,明确在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包括重组和上市)等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如果标的资产的财务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也应认定为虚假发行,从而将此前有争议的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包括重组和上市)正式纳入虚假发行范畴。
分析人士指出,此举是非法活动成本增加的重要标志。从长远来看,这也有利于大力提高并购质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培育清洁健康的市场环境。
打击重组和上市欺诈刻不容缓
有关部门指出,此次重组上市属于原未上市企业通过“借壳”方式登陆资本市场,这与首次公开发行的性质相似。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实践中,也遵循“借壳等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原则。但是,在原有的证券法制度下,通过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包括重组和上市)的欺诈行为尚未被认定为欺诈性发行,因此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虚假陈述购买资产的处罚有很大不同。
甲公司2019年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2013年至2016年,甲公司借壳上市夸大利润,导致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本案审理中,对虚假借壳上市文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原《证券法》第193条有关重大信息披露的虚假陈述认定,未认定为“取得发行批准”。虽然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处以最高罚款(60万元),但本条对虚假陈述的处罚仍然非常有限。
同年,B公司还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B公司作出了虚假的利润预测,导致重组后的资产价值和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发现,该案件构成原《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称“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原《证券法》第214条规定的“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进行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成立。中国证监会警告了该公司和几名负责人员,并处以巨额罚款。该案件也不被视为欺诈。
2015年,丙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认为该公司2012年发行的私募发行计划涉嫌欺诈发行,该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信托和披露。由于这种情况违反了原《证券法》第193条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处以巨额罚款。
“根据原证券法,对第189条的解释仅限于公开发行,因此,伪造非公开发行申报材料不能一直被视为欺诈性发行,这使得违反该领域法律法规的成本较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指出,重组和上市的影响不应低于首次公开发行。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包括重组和上市)的欺诈与首次公开募股的欺诈一样对投资者有害。上述行为都损害了公共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应被视为欺诈性发行。
“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包括重组和上市)中欺诈行为的发生也直接关系到违法违规成本的降低。因此,当务之急是使用严格的退市制度来抑制和遏制重组上市的欺诈行为。”巨峰投资与护理公司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表示。
明确认定上市欺诈重组为欺诈性发行
原证券法体系下尚未解决的问题,按照新证券法解决。结合新证券法的实施,中国证监会将同时修订重组办法。只要在重组和上市中存在欺诈行为,就可以认为是欺诈性发行,这将引发重大非法强制退市,并将被撤回到底。
“在此之前,许多虚假借壳上市的案例认为罚款几十万美元是可以的,因为根据最初的证券法,很难识别其欺诈性发行。然而,根据新规定,那些在借壳中作弊的人将受到与首次公开募股一样严厉的处罚。此外,根据目前的退市规则,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将引发重大非法强制退市,并将被直接撤回到底。”一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告诉记者。
——2——中国人民大学商业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叶林指出,新证券法在认定虚假发行方面有两大变化:一是突出“公告”而非“批准”。只要向公众发布的信息包含虚假内容,就可以认定存在欺诈性发行。至于是否通过欺诈获得批准,是否已经发布,这不是新法律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新法不再提及“欺诈”一词,而是侧重于“隐瞒重要事实”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新法侧重于实质性,这不同于旧法中过于宽泛的“欺诈”。因此,与新旧法律相比,新法的外延明显扩大,条件有限。
“新证券法以注册制度的全面推广为基础,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最初的证券法使用“欺诈”一词来描述欺诈性发行,而新的证券法使用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突出了公告的作用,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刘俊海认为,新证券法的核心是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违规成本,并建议统一证券发行的执法标准和构成要件。对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和信用责任,应采用相同的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在2018年第三轮退市制度改革发布的重大违法退市相关文件中,重组和上市欺诈已经被纳入其中。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为例。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构成重组上市的,申请或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应当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法院应当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判决并生效(虚假发行股票罪),上市终止。但当时,由于原《证券法》第189条对欺诈性发行的反馈框架设定为公开发行,上述退市规则在实践中难以实施。
对此,郭一鸣认为,随着新证券法的颁布和重组办法的修订,重大违规上市退市的理论和实践障碍将完全消除。
新证券法与重组措施“组合拳”打击欺诈发行
欺诈发行是证券发行市场的最大毒瘤,不仅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的稳定,也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新证券法的实施将不会受到投资者的高度信任,并将大大增加欺诈发行的数量和处罚。
从新证券法的内容来看,对欺诈性发行的惩罚是一种组合,这使得欺诈性发行变得可怕。
在没收措施方面,根据新《证券法》第181条,发行人在公布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如果该证券已经发行,对发行人的处罚将从原来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提高到“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100%以下的罚款”,这更令人恐惧。
关于投资者保护,新《证券法》第93条也有明确规定。
同时,根据新《证券法》第24条的规定,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上市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或者责令责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回购证券。
此外,在注册制度的背景下,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也使它们不敢与发行人合作进行欺诈。对此,新《证券法》第85条做出如下规定。
此外,根据第182条,应没收发起人的营业收入,并处以其营业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或者吊销保荐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也面临类似处罚。
——7——“在上述新证券法重大修改的背景下,中国证监会此次修订了重组办法,配合发挥联合拳头的最佳效果,实施了将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包括重组和上市)纳入欺诈发行范围的规定,为后续监管实践提供了有力依据。”郭一鸣分析。
(来源:中国证券报)
相关文章推荐
- 山东省为湖北省防疫和控制捐赠了10亿
- 金被发现在音乐会上作弊,并一度假装
- 刘备见人时说他是钟的。刘备和刘胜是
- 揭示雍正帝的特殊爱好,喜欢给大臣们
- 钟一生中从未打过一次著名的战役。为
- 当海印的财富管理公司计划裁员三分之
- 200,000名股东激动不已!从下限到上
- 苏宁瑞城启动230万美元基准科技城建
- 中国在意大利的防疫:从误解到赞美
- 2020年,空调品牌承受不起损失
- 龙脊股份(601012。上海:控股股东李春
- 不到两周,情节就会逆转!美国拒绝接
- 谁比NBA总决赛冠军更强?乔丹8-4,科
- 买车后,这10样东西一定在你的车里。
- 独立教练:我非常希望把阿奎罗和卢卡
- 李:西班牙体力和驾照都在手。我的家
- 七年前的今天,热火失去了詹伟,波什
- 前意大利小姐在科斯塔库塔吐口水:和
- [晨谈]是时候展示你的大脑了!让我们
- 4月1日河北疫情最新消息:2例新输入病
- 如果没有奔驰和宝马,BAIC华晨的“空
- 通用汽车下周交付首批20,000个口罩
- 穆尼:我的目标是在巴黎疫情期间和我
- 赖斯身体:巴洛特利失去了俱乐部和球
- 谢晖:从助理教练到教练是很自然的。
- 巴拉圭前锋的近1000件球衣被盗!包括
- 博腾事故: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约25
- "显然我应该战术性地为梅西服务!"
- 怡保体育用爱心赞助波尔多,携手展示
- 马德里竞技主席:现在讨论军事问题没
- 美国新增确诊病例累计超过170,000例
- ANSA:孔蒂和国际球员都愿意减薪,目

